【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博眼球”“造热点”?赣州公安重拳出击!

政务   2024-09-13 15:19   江西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公安部开展的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

赣州公安积极行动

对典型案件“打准”“打狠”“打透”

重拳打击突出网络谣言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案例一

01

2024年4月,会昌曾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关于会昌涨大水的视频,迅速引发网民关注。经查,2024年4月13 日至24日期间,会昌县内河道水位在警戒水位140m以下,没有涨大水,曾某发布的视频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会昌公安机关依法对曾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02

2024年5月,寻乌钟某某、钟某某为吸引流量,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寻乌县保安欺负外地人,停车2分钟缴纳5元停车费”的不实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围观评论,浏览量达2.1万余人次,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寻乌公安机关依法对钟某某、钟某某某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03

2024年5月,南康周某为给自己制作的小视频博取流量赚取收益,在未证实信息真实的情况下,通过“今日头条”APP发布一条内容为“这是发生在江苏盐城的一起真实灵异事件”的信息。经核实,周某所发信息系谣言,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南康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04

2024年7月,寻乌尹某在抖音上发布一时长约50秒的视频,侮辱谩骂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寻乌公安机关依法对尹某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05

2024年7月,开发区龚某某为博取关注,增长粉丝数,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凯马厂房着火”的虚假信息,该谣言被多次转发,引发公众热议,扰乱公共秩序。经调查,龚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开发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龚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希望广大群众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文明有序

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赣州网警
网警网上巡查执法,网络犯罪防范警示提示,网上违法行为告知警示。网上违法犯罪信息举报网址:www.cyberpolic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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