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城市户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450元/人·月;80-89周岁农村户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270元/人·月;90周岁及以上城乡户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500元/人·月。高龄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发放标准:开斋节补贴180元/人·年、古尔邦节补贴180元/人·年、饺子费60元/人·年,自治区采暖补贴:城市户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200元/人·年、农村户籍高龄低收入老年人100元/人·年。普惠高龄津贴发放标准: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100元/人·月;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20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