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我认为是一个来钱快的兼职,每天只要在手机上点击抢单,第二天在平台上上架让其他人抢单能获得收益,现在想想确实是太贪心了。”平台参与人马某报案时说。今年3月,马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知道了一个“优品商城”的网络电商平台,称通过平台交易可以快速赚钱。看到朋友的收益进账,马某决定加入成为朋友的下线会员,并加入朋友所属的“店铺”。加入后,他按照规则向其他朋友进行推荐,并获得加入提成。
该平台周一至周五是固定的交易日,通过“抢单”购买再转卖赚差价。交易日当天上午8时上架以胶原蛋白肽为主的多种化妆品,价格在2000至10000元不等。平台要求会员在1小时内完成下单和付款,但不实际进行货物交易。第二天卖单的价格比购买价格提高2.6%,会员可得其中1.5%的溢价盈利,剩余的购买平台积分,此时的卖单再由会员进行接龙买单出售,循环交易。
随着投入的“赌注”越来越多,这种“击鼓传花”式的骗局让马某和朋友实际损失已有三四万。马某向警方讲述,“在这个虚拟网络平台上,展示了多种所谓的“化妆品”,其实是毫无价值的东西,甚至多数都没有实物。”接到报案后,经侦民警迅速组织开展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人员核查,逐步刻画出犯罪组织架构,最终以石某某、马某某等人为首的传销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2024年2月,石某某、马某某等人通过朋友韩某某介绍跟随“优品商城”平台项目创始人开始做市场,向身边亲朋好友进行公开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展会员,承诺做电商兼职零风险、24小时内本佣到账、点对点交易、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吸引他人加入,今年6月该平台已关闭。 警方提醒:近年来,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利通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