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2024版)》(以下简称《评估规范(2024版)》)。现将新旧版内容修订总结如下:
新规范主要变化内容对照表
驾驶部分评估时长对照表
轮机部分评估时长对照表
注意:
1、旧版适任评估规范组织初次评估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
2、按照旧版适任评估规范组织补评估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对于2025年6月30日后按照旧版规范评估但成绩尚未全部通过且仍有补评次数的,补考按照《评估规范(2024版)》执行;
3、对2025年4月1日后初次申请适任评估的,按照《评估规范(2024版)》的要求组织开展评估初考及补考工作。
4、自2025年7月1日开始,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评估规范(2024版)》要求组织开展适任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