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内容,市社保中心组织开展了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经办一线,征集与群众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经办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具有一定代表性、指导性的典型案例。各社保分中心广泛动员、积极参与,立足窗口经办工作实际,创作了很多高质量、适合新媒体传播的短视频作品。今天推送的是宁河分中心的作品《失业保险合规办 多领待遇会违法》。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重新就业的人员不再享受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多领待遇的行为不仅损害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还可能涉嫌违法。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规定:“对于涉嫌丧失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继续享受待遇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不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停止发放待遇。”因此,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如果重新就业,请及时告知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终止,多领取的待遇需配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