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米林!

文摘   2024-11-13 08:30   西藏  

今天是2024年11月13日

早安·米林


每天给自己一个微笑,

给生活一份感激,

做最棒的自己。

早安。


米林要闻













米林市召开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专题会

     11月11日,米林市委书记严世钦主持召开了米林市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米林市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边境村镇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米林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表决通过城区及派镇镇区控规

近日,米林市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米林市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米林市派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消息动态

#01

派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 筑牢森防安全屏障


     近日,派镇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工作。此次检查,重点对林区施工单位森防宣传教育、施工人员资质、火源管控、防灭火设备等进行了详细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施工单位森防安全意识淡薄、森防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防灭火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立行立改。



#02

里龙乡:牲畜血清采样 助力畜牧业发展


      11月12日,米林市兽防站相关负责人深入里龙乡甲帮村、仲萨村开展猪、牛秋季动物防疫监测抽样采血工作。乡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邦措及乡兽医干事参与采样工作。科技特派员、“双联户”户长及村级防疫员负责牲畜保定,技术人员负责采血和登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期间米林市农业农村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我乡兽防干事积极参与了此次采血工作,此次采样工作中全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采血过程规范、安全。






#03

羌纳乡:开展辖区公路沿线增湿作业 筑牢“防火墙”



      近日,羌纳乡对219国道沿线公路进行洒水增湿作业。通过洒水增湿,有效降低辖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为森林防火工作筑牢了一道坚实的防线。同时,羌纳乡也呼吁广大群众及游客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不要在道路沿线和林区内吸烟、野炊等,并利用悬挂森林防灭火横幅扩大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04


米林镇:东措社区开展辖区内消防隐患排查行动



       11月12日,米林镇东措社区工作人员联合米林市消防安全员、米林市东措社区警务站人员围绕辖区商户及居民小区开展节前消防安全隐患的督导排查。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辖区商铺及居民小区逐户走访,逐一对辖区商铺燃气使用、消防安全通道、灭火器配备、是否装置燃气泄漏报警器、用电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商铺消防安全器材是否完好、过期,货物的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与商户沟通,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05


米林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近日,米林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从公仆到巨贪的“双面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思想防线。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照身边的人身边事,让全体党员干部的内心深深感受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06


米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用护学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近日,米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利用护学岗,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向在校师生及家长详细讲解如何预防交通事故,如何正确过马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广大学生不坐超员车,拒绝搭乘无牌无证、报废车等,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引导学生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倡议学生将交通安全常识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闻资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据此对放假调休原则作进一步优化完善,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8天,国庆节自10月1日起放假调休7天,劳动节放假调休5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3天(如逢周三则只在当日放假),国庆节放假如逢中秋节则合并放假8天。

按照上述原则,现将202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西藏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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