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七种“礼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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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行人步入斑马线时,最靠近行人车道内的车辆必须礼让行人;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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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当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3
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当车辆驶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马线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4
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当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及时避让。
5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当道路两侧有绿化带,行人走斑马线还未穿过绿化带时,紧贴绿化带车道的车辆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走斑马线已穿过绿化带时,所有车道的车辆都必须停车让行。
6
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在行经交叉路口右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7
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
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
车让人 人快走
来源|西藏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