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精神康复专项检查线索,经海丰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海丰德康精神病医院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串换项目、不合理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1362755.33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2.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62755.33元;3.罚款人民币1275890.14元。
二、汕尾陆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汕尾市医保局精神康复专项检查线索,经海丰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汕尾陆康精神病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条件用药、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串换项目、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增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467826.7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467826.79元;2.罚款人民币412495.51元。
三、经陆河县医疗保障局检查发现,陆河华月医院存在串换诊疗项目、超限定条件用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合计58187.3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医保部门作出以下处理: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退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187.32元;2.罚款人民币49846.42元。
在此呼吁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社会监督,积极向医保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如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可及时拨打相关医保部门举报电话,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给予奖励,最高奖励可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