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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大同中院执行局的指挥调度和阳高法院执行局的密切配合下,两级法院执行局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成功对一起执行案件中的以物抵债房产进行强制腾退,依法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情回顾:申请执行人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某借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微信搜索:看看大同!大同中院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阳高县某广场A座4-5层、B座-1至5层房产(除1层外围13户回迁安置房外)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文书生效后,大同中院执行局先后多次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实际使用人限期自动腾房,并告知了拒不履行腾房义务的法律后果,但相关人员始终未主动腾退,严重影响司法权威以及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大同中院执行局决定对上述房产进行强制腾退。
强制腾退房产,关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民事权益,也是执行工作中最为棘手、敏感的问题之一。案涉腾退房产面积多达30000㎡,位置又地处阳高县繁华闹市区,腾退难度较大,为确保房产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微信搜索:看看大同!执行团队多次召开案情研判会,精心谋划,充分预估考虑到在此次强制腾退房产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意外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定了详尽周密的房产强制腾退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向房产属地的阳高法院下发协同执行决定书,决定由阳高法院协助大同中院开展具体强制腾房工作。
腾退当天上午九时四十五分,大同中院执行局抽调1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提前制定的房产腾退方案,在公证处公证员的全程见证下,正式拉开强制腾退的序幕。阳高法院执行局也在大同中院执行局的指挥调度下,派出执行干警协同执行。执行干警在已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到场,而被执行人拒不到场的情况下,迅速依法开始腾退工作。经过向案涉房产所在地的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释法明理,打开了案涉房产的大门,开门后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微信搜索:看看大同!分工协作,对腾退房产中的物品逐一进行核对、清点,并通知物品所有人限期搬离。经过两个小时的紧张工作,随着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及见证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按印,案涉房产强制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