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美不美,低头先看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城镇建设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舟山市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总体要求,通过新建农污终端设施、提升改造老旧设施、新建/维护污水管网、农村住户接户纳管等工作,加快补齐舟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提前超额完成“强基增效双提标”的目标。
一是规划先行谋布局。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标“重要窗口”定位和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2021-2025)》,区分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农污接户纳管,优先解决重点区域农污治理问题,有序推进全市农村治理行政村覆盖。
二是高标定位全覆盖。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和相关规范标准,高标准落实农污治理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成一个、达标一个”。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工建设16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完成34821户农户接户纳管,新增完成160个行政村农污治理有效覆盖,行政村覆盖率从43%提升至100%,全省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
三是数字赋能全监管。依托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监管服务系统,完善市级农污数字化监管平台整体架构,做好行政村、终端设施、农户等前端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强化数据分析和场景应用,做到规划、建设、运维全流程管理,管理服务、监督检查、综合评价全方位赋能。2021年以来,我市通过数字化平台监管,累计完成1392座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实现4座日处理量200吨以上农污设施进出水水质在线监测;全市农污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编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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