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山市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夯实要素保障,全面开展农房改造行动,实现农房质量安全和居住品质提升。
一是精心建设“好农居”。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房改造行动,实施自住房微改精提、古民居修缮保护、危旧房拆改整治、闲置房改造盘活“四房共改”,进一步彰显浙派民居特色。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农房改造1250栋,其中农房微改精提680栋,困难家庭危房改造70栋,闲置农房改造盘活500栋,完成率达178%,提前超额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贴心提供“好服务”。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我市渔农村房屋风貌提升的指导意见》,编制具有舟山海岛特色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为农户建房提供标准化的设计参考,全面推进渔农村房屋风貌提升。目前已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56套,其中2024年新编12套。
三是用心培育“好工匠”。关注农村建筑行业,提升工匠综合素质,以管理促规范,更好服务农房和村庄建设。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乡镇(街道)建设管理人员培训、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认定工作,共计培训460余人,认定200余人,组织参加全省农村建设工匠技能大比武荣获团体优胜奖。
编辑: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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