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安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获奖学生的公示
依照《长安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长大学[2018]184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团体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推荐,校级评审等程序,学校评选出了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获奖者,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本科生奖励与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渭水校区北辰楼404办公室),联系电话:61105098;邮箱zzzx@chd.edu.cn。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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