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中,省长秘书是具有行政级别的正式职位,与企业中老板的“秘书”仅为工作岗位不同。
对于省长秘书的级别,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但绝非普通级别。
重要的是,并非所有级别的领导都能配备秘书。
在党政机关内部,只有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的领导才有资格配备秘书,且配备的数量和对应的公务员级别均有明确规定。
具体而言,省部级以上的中央正、副国级领导才能配备多位秘书。
正国级领导通常拥有一个秘书团队,包括工作秘书、机要秘书和生活秘书等三位秘书,这些秘书的级别往往较高,有的可高配为副部级,其中一号秘书还可能兼任主席办主任或总理办主任等职务,当然也存在正厅级秘书的情况。
副国级领导则一般配备行政秘书和事务秘书两位,级别上主要为正厅级,偶尔也有副厅级。
相比之下,地方省级领导只能设置一位秘书。这里的省级领导主要指“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包括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省政协主席。
他们虽然都只能配备最多一位专职秘书,但秘书的级别并不低。
省委书记的专职秘书通常由省委办公厅副主任或省委副秘书长等岗位的干部担任,级别上能达到高配副厅级,极个别还能是正厅级。
而省长的专职秘书也是最高达到副厅级,一般是由省政府的办公厅副主任或副秘书长兼任,但最开始省长秘书和省委书记的秘书一样,都是正处级,这其中有一个任职过程中升迁的过程。
省长秘书的升迁过程主要依赖于其工作能力和省长对其的评价。
在任期内,省长秘书需要协助省长处理各类事务,包括日常的会议、调研、接待等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以及协助省长处理各类文件,确保省长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
这要求省长秘书具有极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对省内各项工作的开展、政策的执行能够深度掌握。
如果省长认为其具备更强的工作能力,可以向组织提出建议,给予省长秘书一次级别提升的机会,这通常是从正处级级别提升至副厅级的契机。
如果能够得到相应的提升,那任期结束之后,省长秘书有可能会被外放到省内具体工作岗位上,从而得到更进一步的提拔,甚至走上更高级别的领导岗位。
至于市县级领导,按规定是不允许设立专职秘书的。
但为了工作方便,会设置专职联络员岗位,这些岗位被私下称之为“秘书”,但实际上并非正式的秘书岗位。
一般市委书记的“秘书”高配为副处级,相应的市长秘书为正科级,极少数可能为副处级。至于县领导的秘书,则为副科级。
省长秘书是党政机关中具有行政级别的正式职位,其级别和配备数量均有明确规定。
能配备秘书的领导级别也相对较高,主要是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的领导。
对于省长秘书的升迁,则主要依赖于其工作能力和省长的评价。
而市县级领导则按规定不能配备专职秘书,但会设置专职联络员岗位以辅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