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人
家庭共济再升级!
与家人共用医保卡里的钱更方便了
9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关落地执行工作(试行)的通知》,小编从县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此次升级主要在适用对象范围、使用范围、共济授权方式等方面做出了调整,有效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
实行家庭共济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适用对象为本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个人缴费,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医保服务平台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可承诺并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建立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授权人及其近亲属因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医保关系的,家庭共济绑定关系持续有效。近亲属关系发生变化的,授权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绑定关系。
近亲属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范围的医药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通过家庭共济绑定关系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
职工医保的历年账户余额
依据国家政策是完全可以共济的
但是任何人的医保卡都不能共用
“钱能共济,卡不能共用”
线上办理
授权人打开“浙里办”APP或“浙里办”微信小程序进行身份登录后,在首页搜索“浙里医保”进入专区,点击“我要备案”选择“历年账户家庭共济”中的“共济备案”进入办事,办理“家庭共济”完成在线填表,签署并上传备案承诺书完成申请。
线下办理
凭有效身份证件、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共济双方)至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咨询服务热线
遂昌县医疗保障局:0578-8510559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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