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非法营运,运管:扣车,罚款10000元!

文摘   2024-10-13 13:46   河南  

近期,青海省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通报了三起非法营运典型案例的处理情况,以儆效尤,推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案例一:赵某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5月10日8时51分,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城北区柴达木路洁神路口附近进行例行检查时,敏锐地察觉到一辆私家车存在异常。经过细致观察与询问,执法人员发现赵某驾驶这辆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私家车,在路边主动揽客,搭载了一名乘客,计划从城北区柴达木路洁神路口前往城中区大十字百货门口,双方还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收取车费。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出租汽车客运的相关规定。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确认了赵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根据《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赵某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这一处理结果不仅是对赵某个人的警示,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有力震慑。

案例二:马某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7月14日10时04分,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在城西区某酒店门口开展了一次旅游客运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马某驾驶一辆无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私家车,搭载了3名乘客,计划进行为期四日的甘青大环线旅游。双方还商议待行程结束后收取包车旅游运输费用。这一行为严重扰乱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侵犯了合法客运经营者的权益。经过详细调查,执法人员确认了马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马某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这一处理结果彰显了执法部门对非法营运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案例三:韩某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8月7日14时29分,西宁市交通执法人员在城东区共和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了一起更为复杂的非法营运案件。韩某通过甘肃蓝天××旅行社安排并商定了运输价格,搭载了6名乘客前往青甘大环线进行八日游。旅行社在收取了部分费用后,剩余款项由乘客返回后支付。然而,韩某驾驶的私家车并无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客运的相关规定,还涉嫌与旅行社勾结进行非法营运。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确认了韩某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西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韩某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营运行为。同时,执法部门还将对涉及的旅行社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以彻底斩断非法营运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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