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乾元路以东、霞光路以西、金穗街以南、中宠北路以北涉及调整的厂房分别为C1-C3,C6-C8,A1共七栋,总建筑面积48963.04㎡,其中C1厂房总建筑面积5810.11㎡,C2厂房总建筑面积4954.66㎡,C3厂房总建筑面积4954.66㎡,C6厂房总建筑面积7374.98㎡,C7厂房总建筑面积5926.78㎡,C8厂房总建筑面积5926.78㎡,A1办公及后勤配套楼总建筑面积14015.07。
附图:总平图、鸟瞰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10日公示方式:1、现场公示 2、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请于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需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对合理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公示期结束后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5-6889171(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箱:lsqghfj@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19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莱山规划管理办公室邮编:26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