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是松树的“癌症”,对松林资源构成毁灭性威胁。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生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植物检疫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1.严禁私自砍(采)伐松树。
2.严禁捡拾、收存松树树干、枝丫、根桩。
3.严禁在房前屋后存放松木松柴。
4.严禁私拉偷运、收购、贩卖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松材。
5.立即将房前屋后存储的松木松柴上缴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6.各街区统一组织专业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对死亡松树进行除治性采伐,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上山砍伐。除治性采伐的疫木必须经焚烧、粉碎(削片、旋切)等无害化处理,疫木粉碎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制作纤维板、刨花板、颗粒燃料,以及造纸、制炭等方式进行利用。
7.因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以及发现松树异常死亡的,可以下单位报告。
莱山区林业局:6890518 莱山街道:6775217
黄海路街道:6885681 莱山经济开发区:6729005
初家街道:6710067 滨海路街道:6898087
院格庄街道:6895203 解甲庄街道:6751969
【来源】区林业局
【编辑】张馨
【审核】莱山区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