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倒数2秒:迫不及待,抢先行
绿灯倒数2秒:浪费可惜,抢着过
黄灯开始闪烁了:别拦我,能过去
你以为压着最后几秒冲出路口
就是赚到了时间
殊不知
逞一时之快
事故就在眼前
2024年10月2日,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永丰镇一红绿灯路口,连仅剩2秒的红灯都不愿意等,迫不及待地进入路口。此时相交方向,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看到绿灯仅剩几秒,踩油门加速通过,致使两车相接触,造成两车损坏、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破坏交通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导致交通无序
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所谓“抢绿灯”,指的是驾车来到红绿灯路口前方时,远远看到前方信号灯为绿灯,着急猛踩油门猛地冲过路口,没有遵循“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如果信号灯在此时转为红灯,就很容易出现事故。
之所说不要抢绿灯,是因为如果这个时候抢绿灯,驾驶人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信号灯上,很容易忽视盲区内可能存在的危险,这时候“头铁”冲过去,不仅可能撞到视野盲区内的行人或车辆,而且在遇到突发情况紧急制动时,很可能与后方抢绿灯的车辆发生追尾事故。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通过路口时
务必“一慢二看三通过”
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抢“灯头”“灯尾”
极易导致交通事故
绿灯即将结束时要谨慎通行
切不可加速抢行
更不可在黄灯、红灯亮起时闯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