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下同)产生量84.18万吨,安全利用处置量84.19万吨(含利用处置上年底贮存量),其中,委托持证经营单位利用处置量49.01万吨,委托符合豁免规定单位利用处置量27.53万吨,自行利用处置量7.65万吨。按委外转移方式统计,市内转移占比54%,省内跨市转移占比43%,跨省转移占比3%。
全市共产生31大类危险废物,其中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类别分别为焚烧处置残渣(HW1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共产生53.83万吨,占产废总量的63.95%。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市内、省内跨市委托利用处置为主,企业自行利用处置、跨省委托利用处置为辅”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格局。
二、广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分析
截至2024年11月,全市危险废物持证利用处置单位14家,核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80.93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置能力9.83万吨/年,物化处理能力24.10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2.2万吨/年,利用能力38.96万吨/年,熔融能力1万吨/年,高温蒸煮能力1.49万吨/年,清洗能力3.35万吨/年;危险废物持证收集单位16家,核准收集能力59.42万吨/年。
2023年,综合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核准经营情况,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但仍有部分类别综合利用能力不足。
其中,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终端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
物化处理能力显著过剩;
综合利用方面,含铜蚀刻废液和含铜污泥利用能力富余,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含铬集尘灰等少数危险废物暂无综合利用能力,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通过市内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含铬集尘灰委托外市经营单位综合利用。
2023年,广东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竞争激烈,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仅28%,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平均负荷率仅15%,收集利用处置设施低负荷运营。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投资建议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推动补强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收运网络,避免行业同质化、低水平发展,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推广;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含铬集尘灰的资源化、高值化利用项目建设;支持现有持证经营单位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现有收集单位与市内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合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智能化收运和高值化利用,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二)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单位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应符合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并根据处置能力依法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
(三)谨慎投资同质化的危险废物物化处理项目、含铜蚀刻废液和含铜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四)鼓励转移危险废物时遵循就近原则,综合考虑环境风险是否可控、利用处置能力是否匹配、技术和价格是否合理等因素,优先将危险废物交由市内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降低运输成本,减小运输环境风险。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广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
凡注明“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危废行业分享”公众号独家所有。本号转载的部分文章、图文、视频来自网络,其版权属原作者所有,本号转载仅出于推动危废行业科学健康发展的目的。本号转载内容及留言并非本公众号观点或立场。若本公众号所转载的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在线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