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一辆大货车侧翻,致1人当场死亡!

时事   2024-12-29 08:27   广东  

“2·11”S280线高州市平山镇古丁坳弯道路段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2月11日9时23分,在S280线高州市平山镇古丁坳弯道路段发生一宗大货车侧翻的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
  事故发生后,高州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市政府于2023年9月2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组织成立了“2·11”S280线高州市平山镇古丁坳弯道路段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各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高州市人民政府按要求成立事故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路事务中心、平山镇政府等单位的有关同志组成。评估组根据市政府发布的《“2·11”S280线高州市平山镇古丁坳弯道路段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逐项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评估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等落实情况。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建议。评估组经评估认为: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落实整改,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查阅文件等方式,查明了《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责任

人员

单位及

职位

  追究内容

  追究情况

  1

颜*键

高州市颜*键货运部经营者

高州市公安局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20日,市公安局对其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立案侦查,2023年12月28日将该案移送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颜*键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由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2

林*劲

事故车辆的管理人员

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14日,高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林*劲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人民币10500元(壹万零伍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款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走访核查等方式,针对“2·11”S280线高州市平山镇古丁坳弯道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及事故后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具体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查处整治力度。

  市公安局从2023年10月份开始,从机关抽调警力下沉基层,中队与抽调警力加强路面的巡逻防控,尤其是G207、S280、S283等重点国省道,按要求严查严处货车超载、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1月12日,我市交通违法查处总量比去年上升134.7%,货车超载查处总量同比上升67%,酒驾查处总量同比上升28.7%。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通过高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高州市交通运输局 高州市公安局开展高州市联合治超执法工作的通知》,开展联合治超。根据划分的区域,调派执法力量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货运源头等区域全面实施治超联合执法,严查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在本地区货运源头单位周边路段开展流动联合执法,对违规出站(厂、场)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2024年1月1日至11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查处超限超载案件70宗,非现场治超执法处罚919宗。

  (二)贯彻落实执行“两员两站建设”。

  市道安办常态化督导检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两员两站”工作落实情况,压实镇街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上路劝导宣传教育。

  平山镇政府高度重视“两员两站”的交通劝导工作。各村(居)委会每日定时定点在重要路段,村口上路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劝导群众驾驶机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老年人、未成年人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今年以来共上路劝导7275人次。对于多次不听劝导、存在无证、不戴头盔上路等违规行为的60岁以上老年人、学生等重点群体联合村委会、学校、派出所等进行上门教育。强化督导检查,交通劝导工作列入平山镇年度村级考核,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通报落后的村(居)委会,确保“两员两站建设”落到实处。

素材来源:高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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