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之多元解纷系列报道二】法庭、商会联动解纷,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生   2024-07-30 20:29   云南  

“感谢法官,困扰我们经营的难题迎刃而解!”

近日,澜沧法院运用“法院+商会”诉调衔接机制,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同时,一并解决另一起隐性劳务合同纠纷,矛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对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工作表示认可。

澜沧县上允镇某劳务施工队到当地某建材经营部赊购建材产生欠款116000元,施工队因迟迟未获得劳务费而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对买卖合同价款迟延履行。建材经营部建材属于押金赊销模式,因施工队拖欠引起上游供料商追款,经营者提交诉状寻求解决办法。



鉴于矛盾双方均为乡镇街道商会组织中的个体工商户,法庭启动“法院+商会”对接机制合力开展诉前调解。上允商会调解员运用商会制度、经营规则、契约精神对施工队进行释法教育,上允法庭针对施工队有债权未实现情况联系第三方积极促成分期履行,解决施工队后顾之忧,一场汇聚多方调解力量高效化解纠纷的调解圆满结束。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澜沧法院坚持案件审理和促推治理并重,积极搭建涉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间矛盾解纷的新样板,通过工商联、商会等委派调解机制化解涉诉纠纷60余件,解决涉案标的1023567元。

发挥能动司法办好民心“小案”,可以切实减轻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市场主体诉讼成本,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力促民营经济领域自治组织调解延伸,助推形成“商人纠纷商人解”良性治理风貌,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下一步,澜沧法院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注重商会调解涉企纠纷“天然优势”,完善“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机制,强化法院对商会的专业支撑,深化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供稿:上允法庭(李梅)   图文编辑/一校:朱瑾  
 初审/二校:黎志平    复审/三校:陶智芳   终审/签发:张航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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