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羊头镇商户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20 18:29
广西
各商户、住户,广大群众:
羊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镇区街道环境,我们将在近期开展羊头镇街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在新市场未正式启用前,将新农贸市场1#栋一楼作为流动摊贩的集中安置点,主街道上不再允许摆摊。(集中安置点超负荷时,规划羊头镇卫生院往垒石大桥方向沿线进行摆卖)。二是开展沿街商铺占道经营整治。所有商户经营范围以滴水为界,禁止超范围搭建铁皮棚、支遮阳棚等方式,占道、跨线经营。针对占道经营问题,我们的执法人员将进行提醒,并引导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进行处罚。三是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我们将和大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主要内容有:一包环境卫生、二包立面整洁、三包秩序。1、包环境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户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倒入就近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2、包立面整洁。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得在建筑物沿街超出建筑物墙体设置防护网或吊挂物品;不得在道路两侧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3、包秩序。维护本责任区的环境秩序,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推杂物、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街区环境关系商户、住户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帮助与支持,请大家积极配合整治行动。如果大家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欢迎随时向我们反映。让我们共同为建设美丽、繁荣的羊头街而努力,让我们的街道成为大家宜居宜业宜商的美好家园!
贺州市平桂区羊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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