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18号)

文化   2024-11-13 13:17   河南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4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18号)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218号)


【关键词】


检察公益诉讼 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治理 融入法治监督体系 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技术支持 检察听证 


【要旨】


检察机关办理江河湖泊等跨行政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机关统筹不同地方检察机关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高效开展线索摸排和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融合法治监督体系合力,有效督促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注重强化司法公开,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不同阶段开展个案听证、类案听证或者全案听证,并确定适当的听证范围、听证方式。在实现流域污染治理目标后,可以依法推动地方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等长效机制。


【基本案情】


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等省交界处,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四个相连湖泊组成,入湖河流53条,涉及4省8市34县(市、区),湖区面积1266平方公里,流域面积3.17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南四湖系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与沿湖20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乃至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地位殊为重要。


由于历史原因及沿湖地区地理区位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一,长期以来沿湖各地对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重点、执法标准和监管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异,加之“无人管”“多头管”“交叉管”问题突出,导致南四湖成为“集中纳污区”。一是工业污染严重。多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滞后,部分工厂存在超标排放和暗管排污等问题。湖区内山东江苏两省41家煤矿企业排放的矿井水硫酸盐和全盐量等浓度严重超标,导致湖区水质下降,且废水排入农田降低农作物产量及品质。二是生活污染涉及面广。2021年初,微山县湖区有“住家船”(渔民吃住和劳作都在船上)渔民4855户16332人,涉及12个乡镇(街道)53个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湖,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湖面漂浮,岸上成堆。三是养殖污染面广量大,成为顽瘴痼疾。水产养殖作为湖区农民的主要生产方式和经济来源,几乎半数以上湖面采用高密度的传统养殖方式,水体严重富营养化,劣化呈酱油色或者黑臭水体。四是船舶污染治理不统一。南四湖每年通行船舶约8.2万艘,且大多高于2000吨位,因各省对船舶和港口码头的管理要求不统一,有的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放任直排,航道湖面常年漂浮生活垃圾。


虽然地方党委政府十多年来致力于治污,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因为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未得到根本性扭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浓度明显超标。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


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严重,与执法主体分散、执法标准不一、区域协调联动不足紧密相关,单一行政监管系统或者各省分别治理,难以有效根治。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跨省级行政区划,又涉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多家行政执法机关,正式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以公益诉讼推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2021年3月下旬,最高检联合生态环境部实地调研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并组织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检察机关开展初步调查。鉴于该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严重复杂,且案涉违法主体众多,2021年4月8日,最高检决定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事实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最高检设办案组,由大检察官任办案组组长;山东、江苏、安徽三省设办案分组,同时成立由最高检和地方检察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技术分组。办案组共调用200余名公益诉讼业务骨干、检察技术人员和司法警察,按照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方案等指挥、调度、推进办案工作。


(二)运用科技手段调查取证


南四湖湖区面积大,水网纵横,鱼塘成群,厂矿村庄星罗棋布,如果仅凭传统调查方式,难以完成全流域黑臭水体等污染点的排查任务。鉴于卫星遥感技术监测范围大、时间频次高,非常适合对跨区域、大面积地表进行持续的成像观察,又可采用远超肉眼感知能力的多光谱成像技术精准监测富营养化、悬浮物浓度、黑臭水体等水体污染指数,最高检办案组委托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运用卫星遥感和大数据技术监测排查南四湖全域污染问题,为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追溯分析和调查取证提供科技支撑。


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表明,至2020年10月,南四湖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高的水体区域占比24%,黑臭指数高的水体区域占比15%,水体悬浮物浓度高的水体区域占比14%。部分区域、部分时段,尤其是汛期水质超标情况明显,2020年6月至9月主汛期,水质断面不达标测次占比为23.1%,其中劣Ⅴ类水体占比为4.3%。多条未设置国控断面监测站点的河流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甚至恶化为劣Ⅴ类。结合土地覆盖物识别解译、大气污染物分析等多种监测技术手段,共发现水环境污染类、土地利用类和涉污企业类问题点位520个,分别为黑臭水体183处,水体富营养化58处,水体悬浮物污染40处,采石、采矿造成生态环境破坏38处,采煤塌陷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58处,土地利用变化9处,涉污工矿企业厂区134处。办案组经综合分析,确定重点问题线索84条,分别移交三省办案分组开展实地核查。


同时,技术分组参与现场办案,协助检察官审查涉案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证据,并直接参与现场勘验。共采集样品134份,其中水质样品124份,土壤样品10份,累计完成172次现场快速检测;依托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设备和技术,完成对采集样品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硫酸盐等多种污染物共650余项指标的定量检测,出具检验报告。


(三)依法开展一体监督、综合履职


为充分发挥下级检察机关熟悉辖区情况的优势,确保精准监督规范办案,高效解决问题,办案组运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确立了上级院以统筹督导为主、下级院以加强办案为主、依法协同履行不同检察职能、分层次分类别立案并结合需要开展递进监督的办案方式。


对于案件事实较为明确、办案阻力较小的案件线索,以交办或指定管辖方式交市级以下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对于省内跨两个以上地级行政区划或者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线索,交省级检察院依法办理。对于跨两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划的案件线索,最高检直接立案办理。四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立案196件,山东、江苏省级检察院立案8件,最高检直接立案1件。


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协同履职。对污染问题成因复杂、涉及面广以及污染主体难以确定的案件,主要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地方行政机关调动相关资源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为减少办案阻力,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办案组递进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方式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经磋商和检察建议后仍不能实现公益保护目标的,坚决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占案件总数的90.24%,其中磋商31件,制发检察建议15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对污染主体已经查明的违法企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追究其停止排污侵权、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等法律责任,并通过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提升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效力。


加强跨区划跨系统协作。针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长期拖而不决的问题,办案组指导江苏、山东两省检察机关会签《关于深化跨省协作配合加强南四湖流域公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徐州市和沛县检察机关与山东省济宁市和微山县、鱼台县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南四湖支流大屯港河污染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0件。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江苏、山东、安徽等省级检察院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


(四)推动行政执法标准统一规范


经调查发现,山东省虽有工矿废水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地方标准,但该省境内36家煤矿企业由于没有脱盐设施,外排废水普遍存在全盐量和硫酸盐超标情形。江苏省境内共有5家煤矿企业,执行的《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0426-2006)国家标准未规定矿井水尾水全盐量、硫酸盐两种污染物排放限值,且江苏省暂无地方标准,5家煤矿企业外排废水硫酸盐和全盐量浓度因此无标可限。鉴于相关省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统一,成为影响南四湖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贯通一体生态环境治理的根源性问题,最高检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督促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着手编制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工业企业等三类重点管控对象,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流域的系统性出发,分别就南四湖流域核心保护区域、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提出差异化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这是首个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现已颁布实施,填补了南四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统一执法标准的空白。


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属于山东省设立的省级保护区。为有效排除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重大风险,最高检办案组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和法学专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以及煤矿依法退出的前置性条件等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并致函建议自然资源部予以权威性释明。自然资源部积极支持,明确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按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及时指导江苏省制定煤矿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实施方案,有效排除了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的执法障碍。


(五)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基于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阻力主要源于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认识不统一,以及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欠账问题面临资金缺口等客观困难,为凝聚合力破除阻力,办案组坚持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工作定位,把融入法治监督体系、整合治理资源作为解决办案难题、确保办案质效的重要方式方法。首先把党委领导、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体制优势作为坚强保障。山东、江苏、安徽三省检察机关在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最高检立案情况,时任三省党委主要领导均作出批示,给予支持。最高检办案组将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的珍珠泉引河生活污水直排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经徐州市检察机关立案督促,地方政府迅速行动,封堵沿岸20余个排污口,河道清淤疏浚和截污纳管等措施多管齐下,确保河水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标准。


为提升精准监督实效,办案组积极吸纳民意、汇集民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深化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6月,最高检办案组到山东省微山县张楼镇湖兴村现场核实住家船生活污染及治理情况时,村民代表反映了渔民搬家上岸所面临难以就业的生计问题。最高检办案组与山东办案分组及时研究,经与当地县政府磋商,调整为“成熟一批、上岸一批”的分步治理目标,对已上岸的渔民由政府帮助安排就业,对上岸条件暂不成熟的,则由政府负责安装污水收集设施和建设处理站,切实防止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环境。


办案组注重与新闻媒体的协同,邀请新闻媒体见证办案过程,主动接受监督,促进规范办案,有效增强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刚性。2021年6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组随同最高检办案组深入湖区开展数天的现场调查。2022年,在人民日报等媒体监督下,最高检办案组对南四湖办案成效进行“回头看”,实地查看住家船生活污水治理及渔民上岸等生活现状和现代渔业产业园及生态农渔产业集群创新项目的进展,跟踪研判办案成效。


(六)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


调查发现,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内40余家煤矿企业外排废水硫酸盐严重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追究相关主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包括惩罚性赔偿或者生态修复的责任,但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面临取证难、鉴定难、鉴定贵等困难以及办案周期过长、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慢等现实障碍。对此,办案组优先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对不立案启动索赔程序的,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发挥补充性、兜底性作用,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山东办案分组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后,督促和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与24家违法排污的煤矿企业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涉及赔偿金额8.5亿元。对未立案启动索赔程序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5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68万元。


(七)案件结案


办案成效。通过办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多重污染在根源上得到控制,基本形成全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一是统一执法标准,成功推动南四湖流域治理。位于上游的江苏境内煤矿企业排放废水的水质不符合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经推动企业及时技改,2021年底其排放废水的硫酸盐浓度达标。二是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大幅度提升船舶污染治理水平。2021年12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全面部署完成沿湖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统一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对船舶污水储存设施进行铅封、盲断改造,并开发船舶污染物动态智慧监管系统,为全国各流域的船舶污染物船港城全链条监管做了示范。三是明确各方责任,推动三省城乡生活污水和养殖污染系统治理。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对湖区渔民和沿湖275个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系统治理,山东省微山县81家规模化养殖场、405家散养户均建设了废污处理设施,完成池塘生态化改造1.5万亩,渔业生态化养殖规模达到22万亩。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清理鱼塘7.4万亩,全面实现退渔还湖。安徽省砀山县积极加快沿河居民区污水管网建设。2021年,共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52万余吨,拆除沿湖违章建筑、违法养殖1704处,治理黑臭水体514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4公里,从根本上解决了污水入湖问题。


经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按照同一区域、同一时相、同一种卫星遥感数据等基本方式对比办案治理前(2020年10月)与办案治理后(2021年10月)的南四湖流域水体,显示水质明显好转,污染程度显著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高污染水体区域占比由治理前的24%降至8%,正常区域由38%增加到61%;黑臭指数水体高污染水体区域占比由治理前的15%降至10%,正常区域由32%增加到59%;悬浮物浓度高污染水体区域占比由治理前的14%降至7%,正常区域由27%增加到71%。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控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2021年8月南四湖二级坝点位的水质由Ⅴ类好转至Ⅲ类,14个入湖河流站点的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明显好转。2022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显示,南四湖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历史上首次达到100%。


公开听证。办案期间,三省三级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对疑难复杂个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54次公开听证,通过听证促进了行政机关主动整改的力度与成效。在个案办结后,2021年11月至12月间,三省办案分组对部分涉及工业污染、农业污染、船舶码头污染等案件的办理成效进行4次听证。2022年2月10日,最高检在山东省济南市围绕“最高检立案办理南四湖公益诉讼案至今成效如何,流域治理的根源性问题是否得到解决,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努力”等问题组织全案听证。在办案组介绍办案情况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以南四湖生态环境专业数据为基础评价展示案件办理前后的水体水质变化。听证会邀请相关国家部委、相关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县(区)政府、企业和村民代表发表意见;邀请五位全国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并发表意见。办案组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公开听证,并通过最高检微博、正义网B站号、中新网、“今日说法”视频账号等19个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全程公开,当日旁听人数达1270.6万,主动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


终结审查。根据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和公开听证结果,最高检认为,南四湖可视化的具体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或者明确解决方法路径,南四湖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案件办理达到预期效果。2022年4月19日,最高检决定终结审查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八)助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由于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的整体性、周期性特征,南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性任务。为从长效机制上彻底解决因经济发展、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反弹问题,案件结案后,最高检注重跟踪回访南四湖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基于水产养殖是南四湖湖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如果“一刀切”禁止养殖,即使有利于净化水体,也会严重影响民生。为此,最高检积极建议地方政府有序推进南四湖养殖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有效解决大面积鱼塘生态化改造的资金缺口难题,最高检主动协调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联合制定《“公益诉讼检察+农村普惠金融”助力南四湖微山县区域治理工作方案》,建立金融资源与生态资源转化连接的桥梁,推动济宁市政府与银行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整合金融资源以及社会力量服务保障当地工矿企业和农业养殖产业转型升级、退湖渔民安居乐业,促进南四湖片区综合开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截至2024年9月底,微山县通过生态化改造,生态养殖已占全县养殖面积的88%。经过生态综合治理,山东省济宁市微山湖旅游区已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成为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指导意义】


(一)依法实行一体办案、综合履职,形成监督合力。跨区划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往往存在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相关行政区划共同的上级检察机关可以公益诉讼立案,并根据办案需要和实际情况,依法调用辖区检察人员,采用领办、提办或者交办、督办等方式,分层级分类别组织下级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同一公益损害事实,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递进运用磋商、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有效实现公益保护。针对查明的违法主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技术手段调查收集证据。对河流、湖泊等流域面积广大、情况复杂、依靠传统调查手段难以全面发现案件线索、查明案件事实的,检察机关可以整合公益诉讼、检察技术、司法警察等办案力量,利用卫星遥感快速发现污水直排、非法采矿、违章乱建等问题线索,运用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实验室检验鉴定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为调查取证、检验鉴定、证据核实、效果评估等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技术支持。


(三)办理重大、复杂公益诉讼案件,应当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贯通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监督阻力较大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和违法事项,应当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理解和支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参与公益诉讼办案过程,加强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衔接;通过媒体参与和公开报道,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办案和监督力度,扩大办案效果。


(四)经调查认为公益受损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法建议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或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但违法行为仍然持续、公益依然受损,同时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督促国家规定的机关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权利人未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或者经过磋商未达成一致,赔偿权利人又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五)对于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等问题,可以依照规定组织听证,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对于办理案件中涉及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者问题整改阻力大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组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行政机关整改中存在的客观困难,加强各方对行政机关履职的督促,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及时依法履职。对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受损公益相同或相近案件,可以进行类案听证;对于以事立案后又分案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进行全案听证,着重体现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办案成效评估结论的客观性、专业性和权威性,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


(六)依法探索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形成长效保护机制。为巩固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对问题暂时解决但存在反弹可能性,且案发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继续协调推动有明确需求的,可以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建议或者支持地方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发展、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或者流域生态补偿等长效保护机制,推动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深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实践。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施行)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一千二百三十四条、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五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六条、第十条、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修正)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施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修订)第二十六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4年施行)第五条、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施行)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2019年施行)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2020年施行)第四条、第五条


办案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检察机关、江苏省检察机关、安徽省检察机关


承办检察官:南四湖专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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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三部门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11月1日起,火车票不用打印报销了!
一批违法招聘案件被集中查处
事关你的房贷!LPR迎来年内第三次下降
司法部、商务部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国务院: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
辽宁省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
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文!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入库参考案例解读:撤销缓刑情形中犯新罪与发现漏罪并存的处理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1-9月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入库参考案例:车某玲诉朱某芳相邻关系纠纷案
入库参考案例解读:从法官现场炒辣椒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的运用
入库参考案例:夏某兵行贿案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发布!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2023年度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
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告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河南建设的实施意见
财政部部长公布4方面增量政策举措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收藏!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来了
关于房地产,财政部通报三方面政策措施
财政部部长表态:绝不仅仅是这四点!
多家银行发布公告:存量房贷利率10月25日起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公告〔2024〕第6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年第三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事迹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秦某江诉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于某非法持有枪支准许撤回起诉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018-2023年不动产纠纷相关案件数据

诱导参保人员住院骗保、过度诊疗、无效诊疗、无证行医……乌鲁木齐曝光5起典型案例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旅游纠纷典型案例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及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91号:《烈士褒扬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多项重磅金融政策密集出台,一图读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
鼓励高校加强这类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河南发文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央行降准!最新解读来了

非因工作需要,学校保安不应进入教学区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

2023年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林某鑫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答记者问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某途教育公司诉王某华劳动争议案

国庆准备火车出行的注意,改签有新变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

“两高”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做好续贷工作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将下调存款准备金率

央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

自然资源部向社会提供永久基本农田查询服务

公安部公布6起危害粮食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刚刚,财政部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国家七部委:加快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推广转化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新增这些标准→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张某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

事关AI生成合成内容!网信办:新规征求意见

超级棒的工具,推荐给大家!

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监察法修正草案首次亮相 共二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李某华贪污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阮某海、叶某玲诉叶某仙、叶某华相邻通行纠纷案

2024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2023)》发布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最高检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新时代检察传播创新事例

两高三部发布《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和《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

重大调整!2025年,这一省取消高考补报名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司法部负责人就《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答记者问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鹏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朱某飞故意伤害、马某民正当防卫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黑龙江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答记者问
最高奖补100万!这类专业,获支持!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九批)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王某诉彭某、詹某、宁某、第三人某县民政局收养关系纠纷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陈某交通肇事案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认定犯罪数额、情节标准的指引
《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发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公益诉讼技术支持典型案例
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媒体反映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处置情况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8月16日-23日法院案例库新增13件入库案例

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

河南省档案条例公布,10月1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违法建(构)筑物没收处置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陈某荣合同诈骗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李某贵诉资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政确认案
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审议通过《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草案)》和《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

工信部等八部门部署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法惩治洗钱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两高”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依法保障国家水安全!最高检水利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

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服务保障国家水安全典型案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工作的通知 鲁公通〔2024〕73号
热烈祝贺我国律师人数增至72.5万人!每年10万余人法学毕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
最高检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司法涉案活体野生动物如何移交救护?最高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纪要》
最高检发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河南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舒某泉、林某等诉浙江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等排除妨害纠纷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尉某平、贾某珍开设赌场准许撤回起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滥伐林木典型案例
央行新增1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这12地
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公布

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三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河南省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

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的通报

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的通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部分专利收费标准和减缴政策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4—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暂时行使有关行政审批权限的批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终止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的报告
青海: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查实的违规吃喝举报,在立案审查调查时即向举报人兑现奖励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罗某故意杀人案
入库参考案例选介:周某强奸、强制猥亵、抢劫案
江苏出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

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获奖选手最高奖励8万元!河南出台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公布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选介:叶某朝正当防卫案

重磅!国务院学位办公示2024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专家核查及评议结果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参考案例选介:顾某甲、顾某乙、顾某丙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八批)

江苏将有专门法规强化地下水保护管理
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一图读懂2024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提起公诉76.1万人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教育部:加大本科专业调整力度!支持高校布局这些专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整治涉教师谣言

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交流发言摘登

中央政法委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见义勇为勇士榜

《河南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紧缺专业设置指导目录》发布!

依法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湖南通报:37名厅局级干部被处分

最高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图读懂人民法院上半年成绩单

最高检召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新闻发布会

最全要点!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会议精神思维导图来了

司法部关于《行政复议指导性案例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公布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快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跨境赌博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2万余字)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很权威,速收藏!国务院机构简称名单来了

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要点速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北京市调整2024年相关社保待遇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引(试行)》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规定答记者问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七批)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就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
河南高院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1-5.4)
河南高院  河南省检察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5.5-6)
《中国工程院章程》再次修订发布,明确增选机制和退出机制
水利部召开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查明和适用域外法典型案例
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七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
最高检发布“检察护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第十五批)
最高检发布“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国办发〔2024〕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最高检发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关于通过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大连中院发布五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入库出库管理规范》的通知

海南出台第31部自贸港法规 自由贸易港国际仲裁新规今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9918.5万名

全国人大:《治安处罚法》等5件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中院上线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颁布(附全文)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

《稀土管理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文颁布!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

河南一地通报2024年涉教育类违法广告查处案例

国务院: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等

教育部关于公布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和校外教学点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等
范某通、项某兵,被执行死刑
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涉“毒”必严、涉“瘾”必惩、涉“未”必重!最高法发布10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财务造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6号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近期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制定政策,19项“不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23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全文及答记者问

最高检发布惩治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

“两高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2024年5月6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公布《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全文+答记者问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公告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文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六批)
司法部发布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

水利部召开水法修改工作组第二次会议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13—217号)

多处涉及高校!《河南省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相关政策规定问答

对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还未发布全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4〕26号
最高检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涉民生控告申诉检察典型案例(第一批)》

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典型案例
贵州通报“女企业家讨工程款被批捕”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支持高校教师创办软件企业政策措施》印发

《共青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发布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

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

江西高院发布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印发!

教育部: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欺凌行为进行认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225-22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不能让任何一个企业仅因涉案而垮掉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国务院:听取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
每日462.44元!最高法公布最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标准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活动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的通知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2024年第1号、第2号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印发《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证监会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工程建设领域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速看!事关你的电动车

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三十周年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公布12条负面清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来了
最高检印发《意见》,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最高检发布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09—212号)

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公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审议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草案)》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草案)》
律师协会恶性低价竞争行为查处工作规则(试行)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办案指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内首家律师事务所申请破产清算被驳回(裁定书全文)

最高检制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国家药监局等《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提级管辖典型案例

财政部: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

河南省商务厅等19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 法〔2024〕9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根治欠薪典型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第3号(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

河南重磅发文:加快这些大学建设,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高校发文:清理整治富余闲散人员

中国法学会《加强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 深入开展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指引》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宣传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面推进版权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

北京市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京建发〔2024〕155号

最高法发布《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
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件办理指引》

关于颁授第2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深化协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4〕12号
2024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全文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庭审笔录复制难、立案难、联系法官难……广州中院书面答复了
《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3)摘要
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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