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4〕16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推动大宗商品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有效发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全面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完善配套政策,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分步骤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帮助解决《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牵头做好指导服务,推动《方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正式通知及年会论文评选结果公示
第十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2999篇
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1930篇
关于开展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与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请2025年大连理工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第十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1930篇
第十九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拟获奖论文终评结果公示,投稿2999篇
关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公示
北京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