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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美女”各种撩,谎称可以做女友,以需要买东西、修车、攒钱结婚等为由,让微信好友不断发送红包。然而,在一个个红包发出后,才发现这位网聊“美女”是一名90后男子,其通过网聊婚恋先后骗取受害人王某16075余元。近日,勉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24年4月初,王某在抖音上网上认识一名“女子”,女子称自己是一个值得王某托付终身的人,随后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女子自称“闫雅辉”,在某医院当护士,是一个离异的女人,王某还时常收到该女子发来的照片,王某与该女子遂在网上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此后,女子以修车为由,向王某借钱,并以共同攒钱结婚为由,让王某将工资交给他保管,共计非法诈骗王某人民币22390元。因王某将工资全部交给女子,多次向女子索要生活费。女子为稳住王某,便分多次向王某转账6315元。
2024年6月29日,王某要求与时某见面,时某推脱称在与闺蜜吃饭,并发了地址和照片,王某便让朋友前往饭店查看自己的“女友”是否漂亮,朋友前往后发现王某的“漂亮女友”竟是男人,王某得知后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遂电话通知时某到案接受讯问,时某于当日自行到案接受讯问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因被告人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1607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法院遂综合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天上馅饼即陷阱。广大网友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诈骗能力,不要轻易相信一些人的花言巧语,尤其涉及钱财、个人信息等敏感事项,应谨慎作出决定,不给任何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丨来源:勉县人民法院
丨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 朱文涛律师
丨编辑:陆思
丨审核: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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