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陕西省民政厅
11月5日发布
《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单笔提取资金超过5万元、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20万元或当日支取超过10 笔。各地可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结合养老机构床位规模、预收费等情况项予以调整。
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联系。联系人:赵婧,电话:029-63917538,传真:029-63917524,邮箱:361395891@qq.com,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403号陕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丨来源:陕西发布
丨法律顾问:陕西锐博律师事务所 朱文涛律师
丨编辑:陆思
丨审核: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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