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两会|我市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民生   2025-01-16 15:59   福建  

  15日下午,出席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住南平省政协委员,按界别分组讨论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讨论中,委员们一致认为,省“两院”工作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回顾了2024年的工作成效,锚定了2025年的工作目标,聚焦社会热点,回应民众期盼,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愿景同频共振,是彰显政治担当、法治权威、民生关怀的好报告。

  “因送达或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律师经常遇到法院要求其查询当事人手机号的实名制信息,但在日常司法实践中,相关通信运营商经常以没有权限、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等为由拒绝律师提交的取证申请,对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重了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难度。”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市医保局局长、九三学社南平市委会主委肖光彪建议,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各大运营商加强与律师协会、司法机关的沟通、会商,充分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建立通信相关的统一、规范的调查取证流程。同时,加快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地方性规定,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利,建立律师执业救济机制,进一步优化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诉求的办理、处置、反馈流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按照我省现行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务工人员等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不能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因此,这类从业人员发生因工损害时,相应赔偿责任只能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不利于应对国家老龄化问题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也不利于保护其他超龄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省政协委员、省新阶联副会长、南平市新阶联会长、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主任邓长昌建议,为用人单位使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超龄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人员以单险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明确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自愿为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作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讨论中,委员们畅所欲言,聚焦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增进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等,为法治福建建设汇智聚力。



来源:
闽北日报(严岚)


编辑:郭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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