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建瓯、光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民生   2025-01-15 10:43   福建  

近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

建瓯、光泽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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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瓯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2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瓯市徐墩镇瓯宁街道部分管辖范围调整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南政综〔2024〕30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从建瓯市徐墩镇析出北津、桂美2个村和瑶池1个社区,划属街道办事处管理事宜由你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南平市光泽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6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光泽县鸾凤乡崇仁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变更的请示》(南政综〔2024〕31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光泽县鸾凤乡、崇仁乡,设立光泽县鸾凤镇、崇仁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余雅丽
责编:张旭东
编审:罗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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