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推手”到“握手”,“调普相融”促和谐——大平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学生嬉闹受伤赔偿纠纷

文摘   2024-11-06 20:10   广西  

同学间的嬉戏打闹,看似是平常的小事,也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安全事故。面对这样的结果,该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呢?近日,兴业县司法局大平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学生嬉闹受伤赔偿纠纷,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大平山镇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吴某某、张某某是一对好朋友,2023年10月底,两人在学校课间活动时间玩耍嬉闹的过程中,因张某某的无意举动,导致吴某某跌倒摔伤,右手着地骨折。吴某某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总额共计13761.31元,个人出院实际需支付2130.69元。出院后,吴某某家人要求张某某家人按医疗费总额的一半进行赔偿,但张某某家庭较为困难,家人无力赔偿。
两名学生所在的学校多次协调双方亲属按出院实支付2130.69元的一半均摊,均因吴某某亲属不同意致协商无果。为减轻双方家长负担,学校为吴某某办理了学生保险,赔偿金4224.66元已到账。同时,学校还为吴某某申请办理奖学助学金1000元。2024年10月初,学校为吴某某向张某某亲属追到赔偿款1000元。但因吴某某亲属仍不同意对方按出院实支付费用进行赔付,三方争执不下,便一同到大平山司法所申请调解。

大平山司法所了解纠纷大体情况后,便实地详细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了解到双方均为困难户,就以关爱青少年、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分别联系双方家长,耐心倾听双方家长的诉求和意见,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在奠定一定的调解基础后,2024年10月22日,大平山司法所约双方家长、学校代表到调解室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来到调解室后,大平山司法所庞运集所长没有直奔主题,而是先坐下来和大家聊天,让双方放下芥蒂,分别谈谈自己对这件事的想法。在认真听取了各自的想法后,再对双方耐心做起了释法说理工作,向双方进行普法宣传,阐明相关法律利害关系,结合案情释法说理,同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角度,劝导双方家属妥善解决此纠纷,不要因为双方父母的不理性,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经过多轮融合“情、理、法”的耐心疏导,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张某某家属一次性赔偿吴某某家属人民币1300元。
至此,双方家长主动握手言和,吴某某、张某某这对好朋友的友谊终于“破冰”,一起因未成年人校园人身损害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所长谈调解:活泼好动、追逐打闹是孩子的天性,因意外受伤引发的纠纷事件难免发生。家长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保护、管理、教育责任,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积极主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应依法合理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预防矛盾升级,建立和谐家校关系。


图文:兴业县司法局

编辑:何雯雯 
责编:何凌宇
审核: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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