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成绩及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现将考试成绩予以公布,并就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0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2.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计划录用11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7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能测评范围(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男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3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测评不超过2次,其中有1次测评达标的,该项目即为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同时不再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时间为11月30日,分上午、下午两批组织。第一批集合时间为上午8:00,入闱截止时间为上午8:30;第二批集合时间为下午13:00,入闱截止时间为下午13:30。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和报考单位批次安排如下:
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受到较大影响的,将适时调整测评时间。地点:聊城市技师学院操场,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南路199号。报考莘县公安局体能测评地点:莘县实验高级中学(莘县政府街西首202号)。
1、考生在进入体能测评点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管理,有序排队,配合进行核验。2、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体能测评。3、因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635-8766110附件2
体能测评考生守则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2、考生在体能测评前,须如实反映本人身体状况,并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患有严重疾病、怀孕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禁止参加测评;如隐瞒病情或带病坚持参加体能测评,本人须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及责任。3、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4、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由本人逐项独立完成各测评项目。如他人协助完成测评项目,则该项目视为不合格。测评过程中不得穿钉子鞋等辅助装备,不得强行阻挡他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方法超越他人,不得冲撞、推挤、踩踏等干扰他人进行体能测评。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需将所有通讯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测评期间不得随意离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裁判和工作人员透露个人信息。6、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报考辅警资格。7、考生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成绩宣布后的30分钟内向测评现场仲裁组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组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附件3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项目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