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人,2024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抓紧申报啦!

文摘   2024-11-06 14:44   湖北  

我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按时缴纳社保费,我可以申报社保补贴吗?该如何申报呢?

可以申报,2024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已经开始啦,具体政策和申报流程,听我给您解答:

一、申报对象



远安县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下列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残疾人;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孤儿;失地农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并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基本养老保险费345.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费178.5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目前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请所有参保人员尽快申请。

六、补贴时段



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共计11个月。

七、申报资料



(一)《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市民卡、身份证。

八、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居民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湖北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乡镇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请,指导申报、核实其灵活就业情况。

(二)乡镇初审。乡镇负责核验基本信息(户籍地、身份证号、市民卡号等);核查其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登记、已享受年限和初次享受社保补贴时间等信息,对补贴金额提出初审意见,初核通过后将申报人补贴数据逐条录入湖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三)县人社局复审、审批。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核查,复审通过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县财政局审查,审查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的市民卡账户。

九、注意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未按时足额缴纳2024年1月至2024年11月社保费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追补,同一时间段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不得分开申请。

(二)虽然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暂时未出台,但不影响正常缴费。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目前可按照2023年社保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继续缴费。

图为2023年社保年度个人缴费基数

(三)初次申请补贴时,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应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初次享受补贴时间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为准,不可往前追补。

(四)以下人员不能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实现单位就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同期参保建筑工伤保险;

3.在工商注册登记为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法人、股东、成员,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

4.同期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失业保险待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

(五)对弄虚作假,骗取就业补贴资金人员,一经查实,追回被骗取的补贴资金并追究申报人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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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远安人社
编辑 | 清欢
审核 | 筱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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