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互动交流】有组织臭气采样频次

文摘   2024-09-11 12:1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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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部分企业执行排放标准是GB14554-93,但此标准并未明确有组织的采样频次。是否可以用HJ905-2017的有组织监测不少于3次来进行监测。


回复: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适用于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监测,若执行的排放标准中及相关规定未明确监测频次,恶臭污染物监测频次可按照HJ 905-2017相关要求执行。以上答复供参考,具体可进一步咨询标准解释单位。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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