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都是违法行为,三明已有多人被查

民生   2025-01-27 12:47   福建  



春节临近 年味渐浓
为维护社会和公共安全
三明公安
严厉打击非法存储、运输、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案例1

近日,在永安市大湖镇

一辆满载烟花且形迹可疑的皮卡车

引起了大湖派出所民警的注意

经摸排发现

该车辆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

民警顺藤摸瓜

在燕西街道某村一偏僻处

找到了藏匿烟花的仓库

并成功抓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嫌疑人4名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00余件


案例2

1月1日

将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发现

违法行为人白某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外地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

违规存放在自家农宅及某酒店仓库

并通过小货车运输售卖

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390余件

案例3

近日

将乐县公安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

违法行为人冯某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将从外地购入的烟花爆竹

违规存放于自家店铺仓库中 

通过高价销售获利

民警现场查获烟花爆竹20余件

案例4

1月3日

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

在日常巡逻检查中发现

肖某经营的一家食杂店

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采购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店内进行销售

民警现场查获各类型号烟花、爆竹900余件

案例5

1月4日

建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

在安全清查统一行动中发现

枧头村一民房储物间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

经查,房主闻某明知自己

没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私自将大量烟花存放于该储物间内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民警现场查获

各类型号烟花、爆竹400余件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新春烟火美,安全别掉队,
来学这首《烟花安  新年欢》
一起平安过大年!




来源:三明警方、三明市融媒体中心

新媒体编辑:林红

初审:林红

复审:张通翔

终审:黄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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