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明住房〔2025〕1号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额度
2025年2月1日起(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受理日期为准),生育多子女(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另加10万元”调整为“另加15万元”。调整后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双职工三元、永安80万元,其他县(区)75万元;单职工三元、永安65万元,其他县(区)60万元。
二、支持省内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