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17个小时的爹爹,找到了!

政务   2024-12-18 09:00   湖北  



这是12月12日,一支队江夏大队

收到的一面锦旗

事情还要从几天前说起



12月7日23时许

江夏大队收到指挥中心派警称

多位过路司机报警

宁武高速光谷南收费站附近

有一老人在高速上行走

身旁就是滚滚车流,十分危险


4分钟后,民警在应急车道内

发现了正在独自行走的老人

立即将他带至安全地带

询问其为何深夜在高速上行走



交谈之间,民警发现老人言语含糊

无法正常交流

随后将其就近带下高速

通过多方查找

终确认了老人的身份


原来,老人的家属已于当天上午

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

称老人走失

通过报警记录

民警与老人家属取得了联系


得知老人消息后

家属十分激动,连声道谢

与民警约定好

到离家最近的光谷南收费站碰头


23时55分

老人的儿子顺利接到老人

再次向民警表达感谢

“接到您的电话,

我们悬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下了!”



原来,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

病情时好时坏

早上6点多出门遛弯后一直未归

家属找寻未果,心焦不已

接到民警电话时

老人已走失17个小时


最后,民警将老人送上车

并向家属叮嘱道

行人上高速极其危险

日常一定要加强对老人的看护

以免发生意外



平凡“警”事暖人心

细微之处见真情

尽职履责,守护平安

湖北高速交警,一直都在!




湖北交警提醒:行人出没要当心!


部分高速沿线居民,为图便利、走“捷径”,在高速公路乱“穿”,为自身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埋下安全隐患。


高速公路上车速快,面对突然出现的行人,驾驶人往往来不及制动和避让,一旦事故发生,非死即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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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行人勿入


湖北交警提示

行人违法上高速发生交通事故的

行人承担主要

甚至是全部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即使万幸没有发生事故

行人上高速

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高速公路行驶

  遇到行人上高速,应该怎么办?

  如何最大限度避免危险?

学会这几招~指定行!


  1. 在高速公路发现行人,立刻拨打027-96122报警,您的一通电话能救命!

  2. 驾车时,勿超速行驶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如遇行人,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3. 如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牢记“开双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安全箴言,切勿在高速上行走、逗留。

  4. 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请看护好家里的老人与孩童,远离高速,避免误入高速发生危险。



来源:湖北高速交警

编辑:刘骏、潘倩

监审:曾承兴

出品:湖北交警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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