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岂能“整容”?

政务   2024-09-21 20:34   浙江  

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干部人事档案岂能“整容”


领导干部的个人档案记载着年龄、工龄、学历、经历、身份信息等重要内容,是干部成长的“历史凭证”,也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领导干部档案造假的问题仍有发生,扰乱选人用人机制的正常运转。档案造假是欺瞒组织的表现,绝非小事小节;深挖相关案件背后成因,更暴露出权力干预、缺乏监管等问题。

2024年7月,中纪委网站通报了两起档案造假典型案例。




   伪造学历顺利进入“体制”   































“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承揽案源,我不断弄虚作假,包装自己……”这是四川省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陶泽华写下的忏悔。

陶泽华出生于原宜宾县一个偏远山村普通家庭,从小有着要出人头地的“雄心壮志”。为了能够进入“体制”,实现“人生发展目标”,陶泽华动起了歪脑筋。

1995年,尚未取得大专学历的陶泽华找人伪造某大学专科毕业证,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取了律师资格证。此后,陶泽华先后担任过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四川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6年,宜宾市组织系统清理干部档案,要求已担任港荣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陶泽华提供毕业证、学籍资料等证明材料。陶泽华通过购买虚假的某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档案资料等提供给组织部门,成功蒙混过关。

经查,陶泽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下属所送的礼品礼金,共计30余万元。此外,陶泽华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获取、款项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

2020年11月,陶泽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11月,陶泽华犯受贿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三千元。



隐瞒、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发展入党





上海市青浦区某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成某是一名“80后”。2009年,成某因醉驾被公安部门查获,受到行政拘留、罚款、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成某担心这件事情会影响日后入党以及事业发展,于是选择加以隐瞒,从加入中国共产党直至党员转正时,一直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该情况。

2021年,成某所在的党委基层党支部换届时,其作为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要求需要提供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成某通过上海市“随申办”查询时,发现能够查询到自己曾经因醉驾受到公安部行政门拘留的记录。然而,成某依然怀着侥幸心理,在填写干部人事档案、签字确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审批表”时,始终未如实报告因醉驾受到行政拘留的情况。

2023年10月,成某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铤而走险终落空




加强干部档案监督管理,我们在行动!

近年来,庆元县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加强档案造假的源头管控,既做好过去存量的“清淤”工作,又做好“防污”工作,做实做细档案日常监督管理。


一、数字赋能档案管理


     积极推进数字化建设,全面实现干部档案“电子化+纸质化”线上线下同步管理,以“数字赋能”切实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便捷度、精确度。

二、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搭建档案材料归档、入库、保管、借阅、转递等“建、管、转、用”全流程闭环工作体系,确保每一本档案“查有出处、问有去处、追有轨迹”,抓实干部档案源头管理。

三、规范任前审核制度



     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使档案审核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深入纠治档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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菇乡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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