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印发《进一步深化实施红色乡村振兴计划十条支持举措》,加快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支持红色乡村振兴计划向革命老区乡镇延伸、支持革命老区红色建筑系统性保护修缮……文件明确十条支持举措,一起来看~
进一步强调革命老区县的历史贡献,将建设项目覆盖面从山区海岛革命老区县拓展到全省所有革命老区县。到2027年,实施省级以上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不少于25个。
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强化整体性规划、系统性保护。到2027年底,完成红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规划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少于50个。
推进红色文化与绿色生态、休闲观光等深度融合,将红色文化品牌转化为红色产业资源,培育发展红色农文旅产业。到2027年,打造高质量革命老区文化品牌30个。
挖掘发扬革命老区精神的新时代价值,打造一批革命老区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和青少年研学基地。到2027年,实现革命老区教育研学“一县一基地”。
探索推进乡村运营,大力推广“运营前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模式,鼓励试行整村运营、片区运营,推动和美乡村建设成果转化。到2027年,实现全省革命老区县乡两级农村垃圾、厕所、污水“三大革命”高水平全覆盖,95%的行政村达到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
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文化特派员作用,突显新型帮共体集成优势,履行“联县、结村、带户”职责,在村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文化弘扬等方面为帮扶联系村争取项目,到2027年总投资达到2.5亿元以上。
落实“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积极实施山区海岛革命老区县“安居工程”。统筹谋划产业、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项目,对搬迁小区建设帮扶车间、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等配套项目给予补助,保障平等享有迁入地生产、生活便利条件。到2027年,在山区海岛革命老区县实施相关项目15个。
来源:浙江发布、浙江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