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 酒 不 开 车
开 车 不 喝 酒
虽然蜀黍反复提醒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选择酒后驾车
......
但是酒后驾车
那就是不讲“酒德”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蜀黍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现对近期查处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案例五
什么是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前,文山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管您来自哪里,我们都共同生活在文山这座城市。请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强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铺张浪费、不违章养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城市之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