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6家,停运43辆!文山市重拳整治这类行为!

民生   2024-11-23 18:16   云南  


近日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针对渣土运输企业
开展了一场力度空前的专项整治行动
6家渣土运输企业被约谈
43辆违规渣土运输车被停运


整改、停运  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11月21日,针对市内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较为严重的问题,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6家渣土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43辆违规渣土运输车采取停运措施。在严格监督与高效执行下,被约谈企业积极配合整改工作。仅用两天时间,这6家企业中的2家“车队”率先完成整改任务,其余企业整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当中。整改内容包括对车辆的全面检修与维护,尤其是针对渣土运输过程中的密闭性问题进行了重点处理,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再出现遗撒现象;同时加强了对驾驶员的安全与文明行车教育,提升驾驶员的整体素质。



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对渣土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抽查与复查,防止乱象反弹,为市民打造一个更加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细则,使文山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迈向新台阶,为打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和保证市民安全出行贡献力量。



别任性 违者上限罚款30000元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工程建筑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时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采取密封(用油布在车厢底部垫层)、包扎、蓬布覆盖(覆盖前必须洒水)等措施,不得泄露、泼洒。

二、运输车辆堆放建筑材料的高度不能超过车箱挡板,严禁超载。

三、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除污冲洗等措施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运输车辆,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车主个人3000元,公司30000元的上限罚款进行严肃查处。


市民发现上述行为可举报

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2139737

开化街道城管执法队:2665703

卧龙街道城管执法队:2121505

新平街道城管执法队:2830352






✎ 亲爱的市民  


当前,文山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管您来自哪里,我们都共同生活在文山这座城市。请大家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强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铺张浪费、不违章养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共赴“文明城市之约”!



非常文山
有温度!有良知!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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