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区2025年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摘
2025-02-09 19:14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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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核、双向选择等程序,择优录用。具有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8日咨询电话:0355-7522093、0355-7523369(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双向选择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为全日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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