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伊美区使用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自动记录系统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民生   2024-08-08 20:25   黑龙江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行为,改善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伊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16)新启用5套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自动记录系统,在伊美区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实施拍摄取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现将启用时间和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启用时间

2024年8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设置地点

1、通街大街与花园路交口东20米道北;

2、通街大街与前进路交口东20米道北;

3、通街大街与东河路交口东20米道北;

4、通街大街与东河路交口西10米道北;

5、新兴大街与前进路交口西95米道南;

来源 | 违法处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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