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辖区火灾防控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15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的防火监督员深入辖区开展针对“两个通道”即逃生通道和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检查。
防火监督员来到了光彩路附近的一处小区,此前,这里的一名居民长期在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监督员和物业也曾多次上门劝导,但对方屡教不改,仍然我行我素的将杂物放在楼道,一旦起火,这些可燃杂物将堵住居民的“生路”,当天。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拟对该名业主进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小区物业对占用逃生通道的杂物进行清理。该名业主表示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杜绝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在陈留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前,监督员同样发现了问题,超市门前停放了大量电动自行车,而这些车占用了消防车道。监督员介绍到,“超市是高层建筑的底商,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至少要有4米宽,才能满足云梯车或举高喷射车的作业,这些车占了一半,肯定不行。”。随后,经过取证,监督员对该超市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
同样在陈留路上的一家健身房,也存在堵占逃生通道的问题。这家健身房的跑步机,摆了整齐的一排,但却挡住了逃生通道的出口。监督员对健身房的负责人讲解了其违法的情况,“这里玻璃门窗虽然是后改的,当时这里明显是你第二个逃生通道门,如果正门附近起火,这里就是唯一的生路,一定不能堵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支队对该健身房进行了行政处罚,约谈其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下一步,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开展针对堵占“两个通道”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坚持“零容忍”,切实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辖区消防形势安全稳定,为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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