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文明行车 安全常在

政务   2024-11-06 17:46   云南  

文明交通  人人参与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倡导文明交通新风

需要你我共同遵守

以下是盐津境内

近期发生的车辆事故典型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案例一

       2024年10月23日,王某驾驶一辆云C***75轻型多用途货车从黄葛槽新区三街驶往一街方向,上午8时42分许,当其行驶至电力公司路段左转弯时,与李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王某与李某某不按规定会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民警依法认定王某在本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


案例二

      2024年11月3日,刘某驾驶一辆云C1***9小型汽车驶往盐井镇城区方向,17时45分许,当其行驶至杉木滩路段时,与方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方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刘某不按规定超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在以上两起案例中,万幸的是摩托车驾驶人均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受轻伤。
盐津交警提醒您

1

行车系好安全带


2

礼让行人


3

拒绝车窗抛物


4雨天缓速过


5车辆拥堵,请勿加塞


6

禁止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



7禁止实线掉头


8

拒绝酒后驾车


9

拒绝开车使用手机








签发丨袁剑
审核丨袁珑
编辑丨沈晓莫、朱林
素材来源丨盐津交警

盐津警方
公安信息发布、提供便民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