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上路群众举报 交警蜀黍迅速查处

政务   2024-10-22 17:21   云南  

      10月22日,盐津交警接群众举报称,在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客运站门前路段,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违法搭载3人且乘车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行驶,请核查处置。


      盐津交警接到举报后,根据群众所提供的照片和视频所显示车辆号牌,迅速开展排查,锁定违法当事人,随即通知其到案进行调查处理。经到案核实,违法驾驶人吴某某对当日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告知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劝告当事人在行车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平平安安回家。

      对于群众举报,盐津交警一直保持高度重视,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积极受理,认真查办,不断优化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效率,致力形成长效治理效能,为辖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出行环境。

超员载客

会使车辆超负荷行驶

导致车辆安全性能下降

一旦发生意外

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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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正确佩戴头盔

头盔是骑行摩托车、电动车的必备装备,正确佩戴头盔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的风险。在骑行前,务必检查头盔是否完好无损,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一般要选择有国家标定的3C认证头盔,防止使用一些仿冒、劣质的头盔。佩戴时要调整合适的大小,确保头盔紧贴头部,系带牢固。

拒绝无牌无证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第十九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超员超载要不得

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载物破坏了车辆的稳定性和制动性能,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载人载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注意行车速度

行车速度过快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行驶过程中,应根据道路状况和交通标志合理控制行车速度。在路口、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应适当减速慢行,以确保行车安全,在平直的路上骑行时也不能掉以轻心,安全驾驶要从控制右手油门开始。


保持安全车距

在行驶过程中,摩托车、电动车与前方车辆或障碍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在湿滑路面或弯道行驶时,应适当增加车距,以避免发生追尾事故。同时,要注意观察路况,及时调整行车速度和方向,做到听、看、预判的注意力。


远离大型车辆

特别要注意远离转弯大型车辆,因为大型车辆转弯时存在“内轮差”,“内轮差”区域形成了驾驶人视觉盲区,如果此时摩托车、电动车离转弯车辆过近或刚好驶入盲区范围内,很容易发生危险。

再次提醒大家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应主动拒绝超员

谨慎驾驶 安全出行



签发丨袁剑
审核丨袁珑
编辑丨沈晓莫、朱林
素材来源丨交警大队

盐津警方
公安信息发布、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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