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24:00,南宁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可以“即买即享”。活动期内,消费者可登录“云闪付”App广西优惠券相关活动页面,通过个人账号领取总面额3万元的8折优惠券。每天可以领取1张优惠券,当日有效,消费即打折核销。当日核销金额不足3万元的,次日可以继续领取优惠券消费,直至核销满3万元为止。
★“即买即享”活动范围:在广西境内的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在广西范围内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补贴品类主要包括定制柜(含橱柜,下同)、套装门、其他门窗三类定制家居物品。
此前已在“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申报补贴的申请人,不参与本次“即买即享”活动周相关活动。
★如何领取8折优惠券:消费者在“云闪付”App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填写收货安装地址(要详细到门牌号)。经“云闪付”平台资格查重及资料核验通过后,即可领取8折优惠券。在能使用优惠券的市场主体(企业、家居卖场)消费,立享优惠核销。在家居卖场消费的,可以合计消费一次核销。
★对市场主体的要求:参与本次活动的市场主体需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诚信经营,禁止变相涨价、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惩戒期内。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加任何附加条件。
特别提醒: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市场主体参与资格并列入风控销售名单。市场主体须按规定开具广西正规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并备注“已享受南宁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即买即享’补贴”。如发生退货情形,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支付款项。对财政已垫付资金的,由参与市场主体原路退回补贴资金。
★市场主体如何申请参与活动: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可以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实施流程如下:
(一)申请和备案。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需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及补贴类产品近期实际销售价格清单等材料,市住建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将符合要求的列入活动参与名单。
(二)申请补贴。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销售相关物品和材料后需保留销售清单及对应发票联,销售清单及发票均应注明商品种类、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并备注“已享受南宁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即买即享’补贴”。活动结束后,向市住建局提交销售清单及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三)市住建局将按规定选取第三方机构对市场主体提交的销售清单及发票等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市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补贴资金。
编辑 | 高纬
校对 | 卢小青
责编 | 周婵娟
编审 | 奚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