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二)酒店 竞赛日程 运动员技术等级事项

体娱   2025-01-09 16:01   广东  
各参赛队:
45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定于2025年1月19日至1月26日在湖州市奥体中心游泳馆举行,本次比赛由浙江省体育局主办,浙江省体育竞赛中心、湖州市体育局承办,浙江省游泳协会、湖州市体育中心协办。为确保比赛工作顺利进行,经省体育局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25年1月19-1月26日,湖州市奥体中心游泳馆
因报名人数、报项规模超出预计,部分小年龄组别的400米自由泳比赛将提前至1月19日下午16:00开始。
竞赛日程编排详见附件2,实际比赛可能存在变动,以赛前三天公布的竞赛分组表为准。
二、报到要求
(一)技术代表、执行总裁、编排长、电动计时长1月17日下午17:00前报到,省派裁判员1月18日12:00前报到,晚上举行裁判长会议。省派裁判报到地点:湖州星俪岚酒店(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金田路129号),联系人:邹晓波13957252277
(二)各运动队请于1月19日中午12:00前到赛区报到,形态测试和赛前训练另行通知。报到酒店:龙之梦雅仕酒店(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杨小线与太湖古镇交叉口)。允许运动队1月18日报到,自行与赛区组委会联系。
(三) 各队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须持有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报到时提交大会审查,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身份证丢失可凭公安部门发放的领取凭条或临时身份证参赛。18周岁以上的运动员还须提交高中在校证明。
(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提供一年以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五)各队报到时须交纳赛纪赛风保证金2000元。比赛结束后无严重违纪行为,保证金退还。
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参赛费用(食宿、交通)自理,其中各单项前八名将根据50元/天进行收费。

大会根据代表队报名人员统一进行食宿预订,各队请于1月12日24:00前将食宿预定表(附件1)发送邮件至赛区会务联系人处,邮箱hztycy@163.com。赛区会务联系人:姚旭晶 18267290039  罗香兰18157296818。1月16日前一次性全额预缴食宿费及交通费用,比赛结束后再根据各队取得单项前八名的情况按实进行最后结算,多缴费用将退还。所预订房间为标间,在人数成单情况下,会有拼房情况出现,敬请谅解。若不接受拼房,需支付双人房费。
(二)收款信息:
名称:湖州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01000326314699
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注:转账时备注参赛队伍名称
组委会可开发票项目:赛事活动-体育服务
汇款前金额请与会务联系人进行确认,确认后请及时汇款并备注,报到时随带汇款凭据和开票信息。
(三)大会将向各参赛队提供3份秩序册和成绩册【运动员人数在22人以下(含)提供2份】。
四、会议及其他 
(一)1月19日上午9:00召开全体裁判员会议。会议地点:湖州市奥体中心综合馆三楼会议室。
(二)1月19日下午13:00召开组委会及技术会议,会议地点:湖州市奥体中心综合馆三楼会议室。
五、运动员技术等级
运动员取得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授予一级、二级、三级运动员,具体小项为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及200米混合泳。不同级别小项成绩标准请查阅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接力项目的第一棒达到单项成绩标准的,可按单项成绩授予相应等级称号。同一小项多次达到成绩标准的,只按最好成绩授予一个等级称号。本次比赛采用数智自动计时设备。
附件:
附件1-食宿预订表.docx
附件2-竞赛日程表.pdf
湖州市体育中心
2025年1月9日

第45届“迎春杯”浙江省青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参赛标准 1月2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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