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四届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深圳站)
竞赛规程(青少年组)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
二、承办单位
承办单位: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三、赛事名称、时间、地点
2025年第四届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将举办10站,分别在深圳市、郑州市、枣庄市、鞍山市、乌鲁木齐市、遵义市、成都市、青岛市、厦门市、扬州市等进行。2025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深圳站)于2月22日至23日在深圳市深圳游泳跳水馆举办。
各站计划举办时间
地点 | 时间 |
深圳 | 2月22-23日 |
厦门 | 3月15-16日 |
枣庄 | 3月29-30日 |
成都 | 4月12-13日 |
鞍山 | 4月19-20日 |
遵义 | 6月21-22日 |
乌鲁木齐 | 7月5-6日 |
郑州 | 9月13-14日 |
扬州 | 10月18-19日 |
青岛 | 11月16-17日 |
注:比赛时间可能会有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参加单位
全国范围内青少年游泳俱乐部(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2025年第四届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设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参赛俱乐部可同时参加该两组别的比赛。
五、竞赛项目
(一)7-8岁、9-10岁、11-12岁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13-14岁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200个人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15-16岁组、17-18岁组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
200米自由泳、200个人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A组:7-8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出生);
B组:9-10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出生);
C组:11-12岁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
D组:13-14岁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出生);
E组:15-16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F组:17-18岁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二)参赛运动员需递交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三)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参赛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
组委会建议参赛运动员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有以下疾病患者或情况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四)做好健康防护
1、所有参赛人员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坚持按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
2、参赛者及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参赛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比赛。
(五)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参赛的青少年运动员应确保有长期参加游泳训练和锻炼的基础,应保证能够连续不间断完成600米游泳距离,并确保具备能够完成所参加比赛项目的距离、泳姿的运动能力和身体健康水平。
(七)现役专业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按照年龄组的要求,不得越组报名。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认真遵守所有本次比赛的竞赛和安全规定,如实提交赛会所需文件;未满18岁的未成年运动员应由监护人或参赛队领队、教练带领参赛(参赛队领队和教练须获得参赛运动员监护人授权);本人及监护人需签署(近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健康体检证明。
(十)为了给青少年做出良好示范,凡有纹身者请自行在赛前进行遮盖(可使用遮瑕粉底液等),否则不得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各代表队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单项2项(接力项目除外)。
(四)各年龄组每个接力项目各参赛队限报1支接力队(4男、4女)。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代表队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七)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检测费用自理。
八、奖励办法
(一)各年龄组单项、接力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所有参赛者将获得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参赛证书。
(三)团体总分(青少年组)录取前8名,由组委会颁发奖杯。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分别计9、7、6、5、4、3、2、1分;
2、接力项目:1至8名按16、14、12、10、8、6、4、2计分。
3、团体总分按每个参赛队的个人单项和接力项目得分相加,排列名次,团体总分得分相同,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4、团体总分按照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分别计算。
(五)2025年第四届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10站比赛中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运动员(7-8岁组别运动员除外)(以下简称“获得资格运动员”),将获得2025年全国青少年游泳U系列比赛10站分站赛(以下简称“U系列赛事”)中1站比赛相应单项的参赛资格。具体如下:
1、获得资格运动员需在比赛结束后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签字确认将参加的U系列赛事站次和项目的资格。
2、深圳、厦门、枣庄、成都、鞍山站获得资格运动员可报名2025年下半年U系列赛事,遵义、乌鲁木齐、郑州、扬州、青岛站获得资格运动员可报名2026年上半年U系列赛事。
3、获得资格运动员仅允许且仅能选择参加1站U系列分站赛,不得重复参赛。
4、获得资格运动员报项不限。
5、资格确认后不得更改参赛站和报名项目,如最终未按规定时间履行报名参赛手续视作放弃。
6、获得资格运动员应符合U系列赛事规程各项规定,资格不符者,所获得的参赛资格作废。
九、报名与报到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队指定专人统一进行报名。请各参赛队报名时登录网站http://www.yue716.com,选择本次比赛对应的入口(注意:青少年组和成人组入口不同),然后点击【去报名】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本系统的代表队请先登录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并用手机号码进行登录);或在微信小程序“水马运动”中选择本次比赛对应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可在网站中查看,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531-81602556。
关于规程和规则有关问题请与总局游泳中心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请参赛队在2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
(二)本次比赛限报参赛运动员900人,报满即关闭报名系统。
(三)请各代表队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在网上报名显示成功后,用电脑打印出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袁小姐13316438587(微信同步),并发至报名邮箱:389976641@qq.com。(邮件主题: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俱乐部名称)
(四)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报名成功后打印出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五)报名截止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比赛,则该俱乐部(队)不可替补其他参赛人。
(六)报到时,各代表队需提供参赛运动员近三个月内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检查体检报告书(内含:本人照片、心电图、血压数据、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七)请各队指定专人于2月21日12:00前,到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游泳跳水馆主馆二楼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袁小姐13316438587(微信同步)。
(八)请各队指定专人于2月21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十、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35元(含参赛者人身意外保险、泳帽、毛巾等参赛包)。按相关通知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水上运动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黄木岗支行
账 号:7536 5795 3926
用 途:各代表队请领队收齐后统一转入,注明俱乐部名称+参赛人数。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承办赛事单位可提供参赛人员的市内交通、食宿等服务,所需经费自理。
十一、本赛事不在2025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赛事名录内,故不可达运动员技术等级。
十二、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各承办单位做好《2025年全国游泳城市系列赛》赛事总结及活动宣传报道等汇总上报总局游泳中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