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消防宣传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小贴士

时事   2024-11-14 19:21   河南  

今年11月9日

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

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

活动主题为全民消防、生命至上

这个月

偃师区消防救援大队

带您了解消防安全小知识

什么是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特点

那么,在了解到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之后

我们该如何进行防范呢?

请跟着消防员深入了解一下

↓↓↓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范措施

01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

02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立即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严禁擅自改变建筑物结构和用途,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违规施工,营业结束时应按规定关闭电源、气源,消除遗留火种。

03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立即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

04


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组织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照明。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操作,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05


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06


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


立即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员工应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07


确保大型活动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不得举办。

08


严格超员使用并控制好人流


严格控制营业期间的人流,并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住人。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09


配备疏散逃生器材


人员密集场所可以根据人员数量,配备逃生绳、防烟面罩、应急手电筒等辅助疏散逃生器材。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逃生方法


01


要沿着疏散指示标志进行逃生


人员密集场所在疏散通道都装有疏散指示标志,当无法辨别逃生方向时,一定要沿着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进行逃生,要有序地疏散,不能乱跑乱挤,以免发生踩踏事故。所以,这也提醒大家,到人员密集场所,注意先看清安全出口在哪里。

02


自制器材逃生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后,可利用身边的物品进行逃生,如将毛巾、窗帘布或衣服浸湿后捂住口、鼻,作为简易的防烟工具;利用床单、窗帘结绳等来开辟逃生通道。当然,如果大家所处的人员密集场所有防烟面罩、逃生绳等消防器材,那就毫不犹豫地用上。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如果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者用厚重衣物进行覆盖,压灭火苗。

03


利用建筑物设施逃生


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外的突出部分和通向室外的窗口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再寻找逃生机会;但是老、弱、病、残、妇、幼人员,还是应谨慎行事,否则容易发生伤亡。

04


寻找避难所再伺机逃生


在无路可进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避难场所,例如到阳台、楼层平顶等待救援;选择火势、烟雾难以蔓延的房间,关好门窗、堵塞间隙,房间如有水源,要立即将门、窗和各种可燃物浇湿,以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的蔓延时间。无论白天或者夜晚,被困者都应想方设法发出求救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注意,帮助脱离。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这些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惨剧。作为单位消防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和员工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偃师消防提醒大家

进入人员密集场所时

请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的位置

熟悉疏散逃生路线

如遇火情,请立即从最近的

安全出口撤离

编   辑丨武雅倩       审   核丨薛   喆

监   制丨刘龙选       总监制丨姬军鹏

新闻热线:67716487(工作日内拨打)

河南伊洛律师事务所常战峰律师(1301558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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