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酿事故!交警:全责!

文摘   2025-02-06 19:36   安徽  

交通信号灯在城市交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遵守交通信号,安全出行是对每个驾驶员的基本要求,但是“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仍然是时有发生。近日,在我县就发生了一起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发当天中午12时10分许,当事人孙某驾驶某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我县汉源路与芒砀南路交叉口时,前方信号灯显示为红灯,但孙某并未停车等候,而是径直驶入路口,与正常行驶的、当事人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李某受伤及两车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依法认定,当事人孙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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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邵丽 吴昊 视频制作: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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