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符合转移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如果还未达到退休年龄,将继续在不同城市打拼,不必每次工作地变动都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关系。
★可在临近退休时,再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这样就可以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PS:参保人如果是在重庆市内流动就业,则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参保,在新就业(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即可。
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方式一:
参保人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在首页导航栏选择“养老保险”选项后,在下拉菜单中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申请”,进入专题页面,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即可提交申请。
★方式二:
参保人可下载“重庆人社”APP,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电子社保卡”图标完成申领。申领成功后进入电子社保卡页面,点击下方导航栏的“人社办事”,进入专题页面后可以在上方搜索栏输入关键词,找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栏目。
点击进入页面后即可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进入申请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及上传相关资料提交申请。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新就业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无需返回原参保地(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无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提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后,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入后台审核。经检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
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另外,参保人在川渝两地跨省流动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接收后即可直接办结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无需单笔划转个人账户等社保转移资金,应转资金由川渝两地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按年批量清算。此举大幅缩短了川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时限,最快当天即可办结。
2025将至
愿大家脚下有风,眼底有光
一直相随的社保
能给大家最大的底气
来 源:重庆社保
编 辑:张 曦
初 审:罗 君
总编辑:韩 霄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璧山区融媒体中心所属平台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推荐阅读